江苏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来源: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
9月4日,江苏省政府举行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及江苏三大产业转型升级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实施意见》围绕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充分考虑“沿江”“沿海”两个维度,把握“三个关键”。
一是优化布局。在沿江地区严格限制并压减化工钢铁产能,鼓励在沿海具有环境容量、发展条件的地区建立高水平化工钢铁产业基地,推动产业定位更加清晰、区域分工更加合理,打造以“1+3”功能区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空间布局。
二是不搞“梯度转移”。此次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统筹考虑江海河湖资源条件,沿江地区重点是调绿、调轻、调优、调高,沿海产业重点是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布局,实现合理分工、错位发展。这种调整是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区域发展实际的战略调整,不是静态调整,更不是简单的“企业搬家”。
三是坚持全省“一盘棋”。《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沿海与沿江的安全环保标准,并且坚持全省“一个标准”。今后,无论是在产业布局调整过程中,还是项目落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全省所有地区实施安全环保“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不会出现沿江和沿海安全环保标准“双轨制”。
《实施意见》对全省钢铁行业有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快构建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结合全省“1+3”功能区发展定位,统筹谋划、稳步实施钢铁行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到2020年,初步形成沿江、沿海两个钢铁产业集聚区,做精做优若干个精品型特钢企业。二是大力推动分散弱小产能的整合。加快实施环太湖、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花大力气整合徐州市分散弱小冶炼产能,初步测算,可退出4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江苏“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任务做好准备。三是严格控制钢铁行业相关炼焦产能。深入推进“263”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炼焦行业整治,有效降低全省钢铁行业综合能耗水平。2018年底前,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钢焦联合企业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外购焦(5000m3以上的特大型高炉炼钢企业可保留与之配套的2台7米以上焦炉)。推动徐州市整合本地区所有炼焦产能,实施关停、搬迁、改造、提升,保留2-3家综合性焦化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压减50%的减焦产能;其他地区独立炼焦企业2020年前全部退出。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徐州市压减的焦化产能由省政府统筹调配,坚持煤炭减量要求,用于沿海精品钢基地建设。
下一步,全省钢铁行业要求按照“去产能、优布局、提质量”的原则实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去产能”方面。“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压减粗钢产能1750万吨。在“优布局”方面。江苏现有粗钢产能70%以上分布在沿江和环太湖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过大。沿海地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具备建设钢铁基地的区位和交通优势,环境容量相对较大,可以适度承接部分钢铁产能。同时,沿海地区钢铁产业基地选址应合理避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沿海生态环境质量。在“提质量”方面。在沿海地区实施最严格的钢铁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关停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提升产品档次,带动形成若干个精品型特钢企业。绝不让沿海成为新的落后产能集聚区。
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汉春认为,可以通过“六个一”,推动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编制一个《江苏省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形成一个客观、全面、合理的选址意见,搭建一个能体现规划导向的产能交易管理的平台,出台一套符合省内实际、国内一流的高起点的标准体系,建立一个能推动产能布局、转型升级的项目库,完善一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